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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中天评价山东辱母杀人案:血性男儿哪有罪?

2017-03-26 18:20:11

山东辱母杀人案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,相信此刻的你心中也会有所想,那么易中天是如何评价山东辱母杀人案的呢?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详细的看一下具体报道吧。

那你认为哪份是判决书,你拿出来给大家看看?既然你敢信誓旦旦的说“没有一个人说掏出下体”,你肯定知道细节,你拿出来我向你道歉。

我只想说希望你妈被辱的时候你可千万别杀人!等着法官来替你伸张正义!

无论你是警察、法官或者律师,请记住,你们首先是一个母亲的儿子!

易中天血性男儿哪有罪?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,更是见义勇为!我支持刺死辱母者的当事人于欢——无罪!

理由如下:

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!

一、杜志浩脱掉裤子掏出下体并做出侮辱性动作,不但已经构成对于欢母亲的实质性精神摧残,而且有进一步实施强奸的主观故意。因此,杜志浩应视为犯罪嫌疑人,于欢的动作应视为制止犯罪。

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!

二、在上述精神摧残中,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。由于该行为是当众并且当着受害人亲生儿子的面,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。因此,于欢是正当防卫。

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!

三、在此情况下,即便陌生人也会路见不平一声吼,何况亲子乎?更何况当时于欢寡不敌众,杜志浩等人则无视警方的制止和法律尊严,已是猖狂之极。因此,于欢是见义勇为。

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!

四、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,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稳定。何况以人之常情,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?劈山救母传为美谈,于欢救母反受惩罚,于情于理均难以服众。如果这样的孝子身陷囹圄,将来我中华民族岂非“更无一个是男儿”?

“ 因此,恳请上级法院将于欢无罪释放,恳请当地政府帮助于欢重振家业,以便他们还清债务。 

“恳请读者转发到朋友圈”

——易中天

人民日报评辱母杀人案:回应人心诉求,审视伦理情境,才有司法正义!最高检调查刺死辱母者案,辱母杀人案大家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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